旺報【記者劉曉霞/綜合整理】

兩岸和平協議首度出現在2005年,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展開兩岸和平之旅,和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達成五項共識,也就是俗稱的「連胡五項願景」中的第二項:促進終止敵對狀態,達成和平協議。

2008年12月31日,中共中央總書記、國家主席胡錦濤藉由北京紀念《告台灣同胞書》發表三十周年的機會,發表了《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,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》公開講話,提出了六點對台政策方針,其中第六點明載「結束敵對狀態,達成和平協定」。胡六點被視為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時期後中共對台政策的新綱領。

馬英九總統則在2008年,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舉行二次江陳會前,接受印度英文戰略學術季刊《印度暨全球事務》採訪時表示,兩岸周末包機與大陸觀光客來台,是新政府成立後最優先政策,已在今年7月達成目標。下一步是推動海空直航及兩岸經濟關係全面正常化,再來是有關兩岸國際空間及和平協議問題。他願努力在任期內盡量完成與大陸簽署和平協議。

但此後台灣官方從未就兩岸和平協議,作正面回應。此次金溥聰以馬英九競選總幹事身分,公開表示馬第二任期不排斥簽署兩岸和平協議,格外引起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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